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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 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
为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建设局关于惩防体系建设,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的要求,在总结以往工作,征集广大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,经中心廉政风险点防范领导小组研究,初步确定了中心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。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。还将根据群众反映的工作实际陆续充实和完善。现予以公示,望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遵照执行,并进行监督。 一、有关手续办理 (一)廉政风险点: l、项目登记。2、施工许可证资料收集。3、招标中标合同备案。4、非房地产项目分包。 (二)涉及的单位和人员: 信息报建科、合同服务科、咨询科;主管主任。 (三)防范措施: 1、落实公开制度。坚持公示制,公开办事依据、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。使用办照明白卡、便民联系卡和各类服务指南,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,工作时间确保开通。 2、推行“一站式”服务。坚持“一审一核”制,简易登记事项一人审核办理。坚持“五个一’工作标准。做到政策咨询一次讲清、表格一次发清、材料一次收清、内容一次审清、手续齐全一次办清。 3、严格依法办事,手续齐全合法立即收件。 4、建立监督投诉机制。设立意见箱、公开投诉电话、公开投诉电子邮箱,对工作人员是否依法登记、收费进行监督。 5、坚持定期监督。中心廉政风险点防范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,对登记台帐、意见箱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,进行监督检查,对检查结果形成报告。对未落实的,要实行责任追究。 二、交易服务费收取 (一)廉政风险点 l、交易服务费收取;交易服务费管理。 (二)涉及的单位和人员: 中心综合协调科、信息报建科、合同科服务科。相关科室负责人、主管主任、收费人员。 (三)防范措施: 1、实施“四公开”。将收费项目、收费依据、收费标准、收费结果通过上墙、印发服务指南等方式对外公开。 2、要严把收费关,及时催缴未缴纳费用,坚决将应缴纳费用收缴上来。 3、坚持定期监督。中心廉政风险防范办公室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,对本单位交易服务费收缴情况进行审查,对防范措施未落实的,要实行责任追究;对收费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,作出及时处理。 三、人事 (一)廉政风险点: 1、干部选拔任用。2、评优评先。3、人员奖励。4、党费收缴。5、发展党员。 (二)涉及的单位和人员: 中心党支部、综合协调科、主管主任、相关负责人员。 (三)防范措施: 1、按上级制度规定推荐干部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,严格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向市局推荐、接规定条件、程序要求、指数分配等实施。 2、加强党费管理。按照中组部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进行党费收缴工作,坚持造册登记,开局票据,及时足额上交。 3、党员发展制度化。发展党员坚持党小组推荐、支部研究表决制。 4、评优评先程序。评优评先坚持科室推荐、分局党支部研究的程序,注重参考目标考核结果、民主测评结果等。 四、财务管理 (一)廉政风险点: l、物品采购、公务接待、文作印刷、车辆用油及维修等办公经费各项开支。2、资产处置。3、财务报销。5,开支预算。6、资金管理。7、票证管理。 (二)涉及的单位和人员: 综合协调科。中心主任、综合协调科科长、会计、出纳、主管负责人。 (三)防范措施: 1、坚持开支预算和大额采购班予集体研究制度。属万元以上大额开支的,必须经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。 2、实施定点采购。对修车、加油、招待等可实行定点采购的项目必须实行定点采购。 3、严格审批制度。坚持财务审批“一支笔”。 4、规范资产处置。对需处置的财产,由办公室汇总初审,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,并按上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。 5、严格资金管理。严格落实资金管理相关规定,不坐支挪用,并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审计工作。 6、强化物品管理。购置物品一律造册登记,专人负责管理。经常性的物品支领,要有发放登记。 7、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制度。公务接待落实接待标准,履行招待费开支审批手续。 8、落实公开制度。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内容及时限,公开上述工作结果。 9、坚持定期监督。中心廉政风险点防范办公室每年度组织相关部门,对上述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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